关于劳动纠纷<专业人士回答更好>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6/06 02:48:31
由于公司2008年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,我在2008年12月29日以公司没有为我签劳动合同为由开始不上班,到第三天时就收到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,1月4日我就到广州市劳动局投诉和要求补回加班费并受理了,问题如下:
1 加班费是通过法院上诉的吗?劳动仲裁不会开庭的?\
2 解如我的2008年没有签劳动合同和我的失业补助赢了,公司会有多长时间执行?
3 如果看不懂我的提问的,把你的QQ留下来,我直接问
如果劳动仲裁赢了`输家最多可以拖多久?

1、加班费在提出劳动仲裁时一并提出,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加班费XX元;劳动仲裁一般都是开庭审理的。
2、如果仲裁裁决你赢了,裁决书上会有如下表述“在本裁决送达之后XX日之内,被申请人(你公司)支付给申请人(你)XX费用XX元”
在裁决规定的期限内,如果你公司不按照裁决办事情,你拿着裁决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了,但是要在裁决做出后的一年内申请执行。

明白吗?不明白可以给我留言